家住海门市海门镇的杜某今年24岁。大学毕业后,他被分配在南京某杂志社工作。既有文凭,又有一份比较称心的工作,照理说他的人生应该是幸运的,也很有前途的。殊不知,这位年轻的白面书生,竟干起了强奸歌厅小姐的龌龊事。
今年2月23日晚,杜某在回家探亲期间,来到了海门市万紫千红KTV歌厅消遣。在一包厢内,他点了黄小姐和他陪唱。两人一直唱到次日凌晨,杜某以陪聊天为名将黄小姐带到宾馆开房。在宾馆房间内,酒后的杜某面对着一个歌厅小姐,认为这一定是一个作风放荡不羁的性开放者,便提出要和她发生性关系。岂知,黄小姐却一口回绝了他。此时,兽性大发的杜某不顾黄小姐的反抗,强行将其压在身下,并采取手按、捂嘴巴等方法,与黄小姐发生了性关系。
杜某归案后,在侦查阶段多次承认自己是强行和黄小姐发生关系,并供述了一些强奸的细节,这些细节和黄小姐的陈述一致。然而,到了审判阶段,杜某却彻底推翻了原来的供词,一口咬定当时是黄小姐自愿的。
庭审中,海门检方向法庭出示了12份证据和有关证人证言,均能证明黄小姐虽然是歌厅小姐,但杜某当时确实是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下,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。据此,海门市法院认为,被告人杜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遂一审判处杜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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